发布时间:2017-08-30 08:12 查看数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文化馆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栖霞市文化馆将于2017年9月开办成人免费公益课,望广大爱好者踊跃报名。
一、招生要求
(一)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身体健康,热爱艺术。(谢绝高血压、心脏病等危险病症者报名,如在本馆学习中出现人身意外,责任自负。)
2、每人限报一项(多报视为作废,一经发现,取消培训资格),报名后不可随意更改科目。
(二)招生范围:年龄18至65周岁喜爱艺术的市民朋友。
(三)教学方式:集体授课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部分班级根据学习的需要对报名者进行基本能力的测试。
3、开班时间:2017年9月4日至9月29日
4、报名地点:栖霞市文化馆办公室
5、报名电话:5211632
6、联系人:刁训阳 崔真华
二、学制及其他
1、本期课程为70节课,每个科目课程为10节课。
2、学费全免,但学习用品(主要指教材、笔、纸、墨、颜料及练功服、练功鞋等)需自备。
3、为能充分运用本馆免费培训的有限资源,如无特殊原因,每期连续缺课三次者,将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其学位由文化馆另行安排。
4、培训地点:栖霞市山城路67号 栖霞市文化馆
三、免费公益课科目安排
时间 | 培训科目 | 授课教师 | 招生人数 | 授课时间 |
9月4日-8日 | 美 术 | 朱宝典 | 20人 | 上午8:30-10:30 |
书 法 | 柳华国 | 20人 | ||
9月11日-15日 | 葫芦丝 | 李晓燕 | 30人 | |
电子琴 | 陈春亚 | 16人 | ||
9月18日-22日 | 声 乐 | 许小燕 | 30人 | |
剪 纸 | 于 玲 | 20人 | ||
9月25日-29日 | 舞 蹈 | 衣 飞 | 30人 |
1、本馆开展的公益性培训课程及各类学员活动属非营利性自愿参与活动,市民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具有一定风险性(特别是舞蹈类、健身类课程),请各学员根据自己的体能经验谨慎报名自愿参加。任何活动均具有一定的危险和不可预知性,请谨慎报名!
2、参加者必须承诺为自己(含自己监护的人)生命安全的完全责任人,在本馆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独自承担意外伤害的风险和责任。强烈要求所有参加者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意外伤害保险,并从中获得所须的保障。报名参加即视为同意本馆的要求并自愿承担违约的后果。
3、报名者必须签免责协议书并声明:属自愿报名参加本馆开展的公益性培训课程及各类学员活动,因个人身体原因发生一切意外责任自负,并自愿放弃追究对栖霞市文化馆因组织课程及各类学员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