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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2-19 10:26 查看数量:


文化馆档案管理制度
文化馆档案是指文化馆及其工作人员在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归档保存起来的材料。我馆归档的材料分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两类,材料形式主要有: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电子形式等。
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
为了加强档案的收入、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特制定以下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的移交(接收)登记工作,要准确填写所属年度、移交时间、数量等。认真做好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统计。确保档案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进行核对,严禁弄虚作假,随时掌握档案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凡未公开过的重要资料,必须专柜保管,认真登记。所有重要资料,档案人员不得外传或抄写,不经同意,不准把文件给任何人看,不准翻印、复制。
二、档案的保存与管理
档案由馆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确保维护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应认真负责,对各方面应归档的材料及时督促、检察、收集、鉴定、整理。本馆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提供有关归档材料,保障档案工作顺利进行。文书档案按类别归档,归档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上级文件:市委市政府、宣传部、文广新局、各级党政机关及图书馆学会下发至我馆的文件。
    2.馆内文件:文广新局及其职能部门下发至我馆的有关文件,包括决议、规章制度等。
3.本馆文件:馆内的有关决定,规章制度等。
4.规划计划:本馆制订的长远规划和工作计划。 
5.工作总结:各部室、全馆所做的工作总结。 
6.报告及批复:本馆向上级及有关部门递交的请示报告及批复意见。
 7.来往信函:本馆与外单位有工作关系时产生的信函。
    8.会议文件:本馆主办的有关会议材料,工作人员参加馆外会议的材料及递交的论文,本馆各种会议的记录。 
9.大事记载:随时对本馆发生事情进行的记录,收集有关报刊对我馆的报道。
 10.馆舍资料:有关本馆建筑、内部改建的有关资料,以及内部布置的资料。
 11.设备家具:有关我馆设备、家具的购置、制做等方面的资料,以及设备维修记录。 
    12.机构人员:图书馆机构的情况及人员名单。 
    13.晋升材料:有关本馆人员晋升、评职称的有关资料。 
    14.统计资料:各部室上报的统计数据和全馆汇总的资料,以及我馆上报的数据资料。 
    15.考勤资料:各部的考勤表及有关材料。 
    16.考核评估:对个人、部室考核的有关材料,上级对我馆进行评估的有关材料。 
    17.成果记载:工作人员出版的著作、在报刊发表的论文,以及其它科研成果的记载。 
18.奖惩记载:工作人员获得奖励的材料和受处分的情况。 
19.建议意见:对改讲本馆工作提出的各种书面建议或意见。  
    另外,根据归档材料的实际情况,可增设一些其它类别。业务档案归档的材料主要包括:
    1.基本情况:工作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政治面貌等。  
2.学历情况: 个人学业情况,包括毕业的学校、专业、学制、学位等。
 3.工作经历:所工作过的单位及部门,包括本馆的岗位调动。 
4.任职记载:所担任的党政工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5.学习进修:在职进修的有关情况,如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成绩
    6.学术交流:参加业务考察、学术会汉、学术团体的有关情况。
    7.研究成果: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的记载。 
8.奖惩情况:个人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情况。
9.考勤记载:关于个人病事假、出勤情况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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