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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
发布时间:2021-04-20 08:57 查看数量: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2021年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筹备建设烟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将以实物、图片、文字、多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和传承人现场表演互动的方式,形象直观地展现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风貌和保护成果,并将长期陈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采取精品收藏和自愿捐赠相结合的原则,以需要为前提,以自愿为原则,充分体现捐赠组织或个人“保护非遗、热爱非遗、奉献非遗、建设非遗”的意愿。

二、征集内容

列入烟台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医药、民俗类项目最具代表性实物和作品(口述文本、曲谱、代表性剧目、演出道具、技艺制作流程等文字音视频资料),作品需展现烟台文化创造力,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维系胶东文化传承性的杰出价值,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并体现出较高的水平。

三、征集方式

征集方式分三种:一是借展,展出后退还;二是自愿捐赠,举行捐赠仪式,颁发捐赠证书,并通过媒体等多种方式予以宣传报道。      

四、征集要求

1、每个项目报送最具代表性实物和作品,要有文字简介并附一张作品图片,文字简介200字左右包括作品名称、创作者、创作年代、主题及创意、制作技艺、艺术特点。图片为JPEG格式,文件不小于1MB。

2、捐赠者与4月26日前将作品明细表、作品文字简介内容及作品图片发送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邮箱地址qxswhg@163.com。实物作品送达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